培训简介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教师法》明确规定,凡在各级各类学校(幼儿园)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,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。幼儿教育已被世界公认为重中之重的教育,我国十一五《规划纲要》提出了大政方针,幼儿园“公办、民办交举”的决策出台。十八大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,会议研究部署了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,明确了要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,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,办好幼儿师范院校和专业,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力度。特组织《保育员》鉴定培训,考核合格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。
报名对象:从事保育工作,要求持证上岗或有志于从事此类工作者均可报名。
职业定义:在托幼机构、社会福利及其他保教机构中,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养育、保健,并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。
证书查询:
1、经考核合格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,证书可在“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”全国联网查询。
2、证书是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依据,是市场化、水平评价类资格证明;电子注册,一证一码,网上查询。
报名地址:茂名市油城四路广发银行三楼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茂名便民网看到的,谢谢!